四川成都 | 20w人才奖励 | 新津区赴外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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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5日,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成都市新津区赴高校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公告》,开展我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工作,后受新冠疫情影响于2021年11月3日发布公告延期组织实施。现根据工作安排重新启动选聘工作,并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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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数和范围
选聘对象及范围
(一)全国2021年、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国(境)外2021、2022年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选聘时间、地点及岗位要求
根据选聘工作安排,在重庆设点开展选聘工作,取消原定杭州选聘点。本次共选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教育部2018版)》。
具体的选聘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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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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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较高的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年龄要求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凡被聘用的人员,在我区事业单位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有关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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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再设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请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netpage/index.do)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9日13:00至 2022年8月20日17:00,请考生合理做好时间安排。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时间,导致无法进行报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1.本次选聘将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无需缴纳报名费。如因填写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因个人原因影响《准考证》打印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请考生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21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若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咨询电话”栏)。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栏以及手机短信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准考证》打印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请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地区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合理安排行程并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四)组织选聘
本次选聘按笔试、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侧重文稿撰写),同一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
参加笔试人员需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入场。
笔试时间及地点:网上报名系统显示时间并非实际考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原件校验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前提交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材料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电话和手机短信告知参加面试的考生。
原件校验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原件校验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纸质版《成都市新津区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
(2)纸质版《准考证》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1份,若考生为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1份。
原件校验通过的考生,现场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
3.面试
按照该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且不高于5∶1)。
参加面试人员需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
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选聘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栏(http://www.xinjin.gov.cn/)进行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相应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5.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6.考察
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选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栏(http://www.xinj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8.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选聘的人员先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统一招聘,再根据其所学专业、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由区委统一安排聘用到相应区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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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
(一)发放人才奖励。选聘人才应签署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人才奖励,按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的标准分5年平均发放。
(二)对符合条件的选聘人才发放“津英人才金卡”,按规定享受各类优惠服务。
(三)符合条件的选聘人才可享受我区人才公寓租购对应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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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及附件
政策咨询电话:
李老师19950141209
金老师18010091806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原文及附件
1.成都市新津区赴外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岗位表
2.成都市新津区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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